不归档范围
一、上级机关普发或转发供参阅、不办的文件材料,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;
二、学校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,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、临时性文件,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、各次校对稿,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,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、电话记录,本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,学校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,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;
三、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,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,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;
四、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,供参阅的简报、情况反映,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。
五、正式施工前的草图、未定型图纸;
六、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;
七、未生效的合同、协议、单据。
八、仪器设备广告、宣传材料、定货会、展销会宣传品。